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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律师是行使辩护职能的重要主体。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和权利直接影响着辩护职能的实现程度,制约着刑事诉讼结构的科学性、民主性,对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对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地位和权利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司法实践中对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和权利存在的偏见影响着律师辩护职能的发挥,有待进一步完善。 笔者将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和权利放进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进行考察,认为我国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是随着诉讼阶段的不同而变化的。 本文一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通过对目前我国刑事案件的出庭辩护比率的下降引出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和权利的话题。第二部分为“辩护律师诉讼地位和权利的界定”,通过对一些基本概念的介绍,界定本文写作的范围是刑事公诉案件中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和权利,并对诉讼地位和权利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介绍。第三部分为“不同诉讼阶段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和权利”,通过比较的方法对英国、美、法、德等国与我国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和权利的介绍和分析,找出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第四部分为“我国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不理想和刑事诉讼活动中权利保障不力的原因。”一共有结构性缺陷、立法缺陷、历史传统文化的影响、律师自身的原因。第五部分为“改善我国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和权利的思考”笔者提出了若干建议。第六部分为结语。 正确认识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和权利,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刑事诉讼结构,对司法机关形成有效的制约,有利于保障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