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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增值税改革试点是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但是深化增值税改革达到国际水准仍有很长的路需要走。通过本文的论述,期待对将来的增值税立法有所帮忙。本论文分四个章节进行阐述:一、两税合并的理论分析。首先简要介绍增值税和营业税(以下简称“两税”)的概念、机理、特征与发展趋势。接着指出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征收存在重复课税的问题。我国现行增值税制与现代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中性原则和避免重复课税原则在很大程度上相背离。因此两税合并已经势在必行,同时需要进一步深化增值税的改革。二、两税合并的利弊分析。首先,分析两税合并的利弊。两税合并有诸多的益处:有利于完善我国税收结构,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税赋负担;可避免重复征收;将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有利于提高出口服务国际竞争力。不利之处主要体现在:部分纳税人加重税负;对财政收入的冲击;累退性带来的不公平性。三、国外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经革新而成的理想的现代增值税模式要求课税对象范围应覆盖全面而周严,单一的税率,较高的起征点和限定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充分、高效的发展增值税中性的特点,尽量避免和克服因增值税累退性而带来不利一面。这样的模式给我国深化增值税改革提供深刻的启示。四、关于完善我国增值税立法的建议。本章就完善我国增值税立法给出如下建议:提高增值税的立法层次;建立覆盖全面而周严的征收范围,尽量减少特例的范围;采用三级税率结构并降低标准税率与优惠税率的幅度;提高起征点和取消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制度;优惠措施的应该限定在抵扣链条的终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