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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久前推出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三大绿色金融措施,都受到了赤道原则的不少有益的启发。赤道原则是用以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所涉及社会和环境风险的金融界指标,己经成为全球银行业项目融资的行业惯例。它的制订与执行由国际金融公司(IFC)主导,其核心内容基本上援引了国际金融公司的政策和指南。国际金融公司也帮助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培训赤道原则专家,它的政策与实践直接影响赤道原则的性质。 截至2010年3月,采用“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己有67家,其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80%以上,他们都宣布在他们的项目融资活动中自觉遵守这一原则。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对外投资的大国,国内外的环境要求银行业要加快与国际金融体制接轨,改善中国的金融生态环境,争取有利的竞争地位,中国不能成为赤道原则“缺席者”。本文采用由理论到实践、由国际到国内的研究思路,先对赤道原则进行概要性介绍,将其演变发展、内容特征予以说明,着重理出赤道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一些特点,并结合该原则在国际上践行的实例,对其进一步进行实证分析,进而从法律的角度,就赤道原则对国际贷款协议的影响展开探讨。在此基础上,论文以从赤道原则的视角,阐述和评析了现行的绿色信贷制度,指出绿色信贷目前存在的问题、赤道原则直接本土化的障碍,并且提出若干对策,进一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机构社会和环境责任的绿色信贷体系。最后介绍了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