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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而购买的权利。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是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我国也确立了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这个制度的规定粗糙简陋,没有一个相对完整的规范,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造成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困难,有损于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且不利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本文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借鉴了国外一些成熟的立法经验,针对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实践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从分析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入手,重点对该权利的行使和权利冲突进行深入的探讨,希望能完善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最大效益地发挥这项法律制度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平。本文第一章从承租人优先权的概念和特征入手,引出承租人优先权的性质,例举了我国关于承租人优先权性质的诸多学说争议,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承租人优先权行使的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行使的时间,行使的条件到行使的效力,提出一些问题并试图解决一些困惑。第三章试图从权利冲突角度来更好的理解承租人优先权,在承租人优先权与其他各种权利的冲突竞合中,准确地给其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