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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权力作为政府部门最核心的行政权力,行政机关是否能够做到科学审批、依法审批、合理审批直接关系到政府能否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着一大批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行政审批职能。 本文以T市为例,将行政审批权力限定在人社部门范围内,在明确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权力的基本概念的前提下,指出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权力在的前提是市场失灵,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要求。在明晰概念的基础上,首先简要介绍了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现状,并以T市为例,总结了T市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如“两集中、两到位”得以实现,一批行政审批权力得以精简下放,全部行政审批流程得以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效率得以大幅提高,设置并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等。特别对T市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批模式上的创新——专家团集体审批、工伤认定听证会进行详细总结和分析。指出上述审批模式的创新实质上是把行政审批决定权交给专家和社会人士,使行政相对人直接参与行政审批过程,使得审批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审批结果更加准确、公正,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机关滥用审批权力的可能性。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对存在的行政审批权明放暗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受限、行政审批与日常管理脱节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人社部门工作原则与行政审批改革原则间的矛盾以及人社部门工作范围与行政审批权范围间的矛盾是改革过程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而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通过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指出必须明确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权改革原则、划分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权改革类型、完善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权措施、加强对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权监督四项举措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