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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契约精神是公民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的一种公共精神,是公民在公共生活领域处理"首属群体"内部以及"陌生人群"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与价值守则。大学生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坚力量,契约精神水平的高低对全社会契约精神的提高以及全面依法治国事业的发展都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要形成以高校为主阵地,以社会和家庭为依托,以大学生自我教育为内驱的契约精神培育模式,促进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养成。本文将当代大学生契约精神培育作为研究目标,从四个方面对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培育做了相关论述。第一章,对契约精神的含义和内容进行了阐释,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进程、实现大学生自身的全面发展三个方面对大学生契约精神培育的必要性进行了客观描述,并从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以及整个社会契约环境的形成等方面对大学生契约精神培育的重要现实意义进行了相关论述。第二章,对当代大学生契约精神培育中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试图挖掘问题出现的深层原因。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契约精神的研究得到加强,但在契约精神培育方面依然缺乏足够的重视,大学生契约精神培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整体性仍需进一步强化。我国高校的功利化教育、家庭传统教育观念、大学生认知心理与行为不成熟等因素是导致大学生契约精神培育不足的重要因素。第三章,对国外大学生契约精神培育的实践经验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得出了对我国大学生契约精神培育几个方面的启示: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是契约精神培育的思想前提;系统化的人文教育是契约精神培育的核心;实践性的教育模式是契约精神培育的关键;规范化的诚信档案是契约精神培育的保障等。第四章,提出了对我国大学生进行契约精神培育的有效路径。以高等院校为主阵地建立健全大学生契约精神培育体系,将思想政治课的理论培育与课外的实践活动相结合,构建学生诚信档案,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塑造契约型人际场,优化校园契约环境;以社会和家庭为平台构建良好的契约环境,努力营造自由、平等、诚信、守法的契约氛围;以大学生的自我教育为助力促进其契约意识的提升和契约行为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