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机器侵权责任研究

来源 :郑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aonidaye_bibib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依托的人工智能机器已经被大规模应用在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并由此导致了侵权责任、人格权、知识产权等领域内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在人工智能机器所引起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中,尤以人工智能机器自动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即人工智能机器的特殊侵权责任问题最为直接和突出。由于我国法律目前尚未对人工智能机器侵权行为进行规定,学界也没有对人工智能机器侵权责任形成统一的意见,所以文章通过归纳梳理,首先提出了人工智能机器侵权方面值得研究的理论问题。期望通过对人工智能机器的民事法律地位、侵权的责任主体、侵权的归责原则、侵权的责任构成以及侵权赔偿的性质进行研究,可以厘清由此导致的一系列争议,解决人工智能机器在侵权责任方面的法律缺失问题。这对完善我国的侵权责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人工智能机器的民事法律地位,是研究该问题的前提。当前学界对于人工智能的概念存在混淆和滥用。人工智能作为一种人造的智力能力,其存在必有相应的载体。由于载体的不同,会导致人工智能的强弱有所不同,因此对人工智能的研究应当将其具体限缩在无人飞机、无人驾驶汽车、机器人等特定的人工智能机器应用领域。在人工智能机器领域,通过对其作为民事主体的基本条件,以及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的研究,文章认为人工智能机器既不具有作为民事主体的独立身份、独立利益、独立意思和独立责任等基本条件,亦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基本条件和特征。结合法社会学和法历史学的相关理论,完全可以认定人工智能机器在当下并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只能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来看待。因此,人工智能机器的侵权责任实质上就是侵权法中产品责任、物件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等相关问题的综合,应属侵权责任法中特殊侵权责任的范畴。
  人工智能机器侵权的责任主体是对其侵权责任的初步探讨。通过对危险开启理论、危险控制理论和风险分配理论的研究和分析,可以明确人工智能机器的设计者、生产者、销售者、所有者和使用者、借用者等在人工智能机器侵权范围内的责任主体资格。人工智能机器的设计者、生产者因生产、制造危险物品的行为开启了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危险源,因此在法律允许这种危险活动存在的情况下,这些行为人应当承担高度的注意义务,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工智能机器的所有者、使用者对危险的发生具有直接管领和控制的能力,其对危险的管领、把握和控制程度对危险的发生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当事故发生并造成了损害结果后,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以其对于危险的掌控不当和注意义务的缺失而承担法律上的责难。人工智能机器的销售者、借用者从危险活动中获得了相应利益,基于享受利益和风险共担的基本理论,其客观上也应当分担风险,承担相应责任。
  人工智能机器侵权的归责原则是对其侵权责任的进一步研究。通过对危险开启者、危险控制者和风险分配机制的研究和分析,可以得出在人工智能机器侵权领域应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核心。首先,人工智能机器作为新兴产物,当前并不存在行业共识的成熟设计,减少事故的关键在于让设计者和生产者达到足够的注意义务标准。适用无过错责任,人工智能机器的设计者和生产者将尽最大的努力避免缺陷和损害的发生。其次,对于所有者和使用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仅符合高度危险责任的整体性要求,而且可以促使其尽到最大限度的注意义务,真正达到减少或避免损害的效果。在所有者和使用者不一致的情形下,使用者因不当使用人工智能机器导致侵权时,所有者应当承担补充责任。最后,由于人工智能机器具有高危险性,其销售者和借用者均可因销售行为和借用行为而获利,因此当其行为造成损害时,人工智能机器的销售者或借用者均有必要弥补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人工智能机器侵权的责任构成是对其侵权责任的具体研究。综合产品责任、物件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理论,人工智能机器设计者和生产者的责任构成应包括:客观上存在设计和生产缺陷、造成了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该缺陷与致人损害具有因果关系这三个要件。人工智能机器所有者和使用者侵权责任的构成应包括:未尽到合理的管理养护义务、造成了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非产品设计和生产缺陷所致这三个要件。人工智能机器销售者加害给付侵权责任的构成应包括:具有加害给付的客观行为、须造成了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须损害与销售行为具有因果关系这三个要件。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条件时,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相应责任。
  人工智能机器侵权的赔偿性质是对其侵权救济方式的研究。人工智能机器侵权赔偿的性质,不仅涉及对限额赔偿理论、全额赔偿理论以及惩罚性赔偿理论的分析论证,同时还要区分人工智能机器在民事领域和商事领域的不同侵权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了高度危险责任中的限额赔偿责任、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但对人工智能机器侵权责任并无具体的责任形态规定。本文认为人工智能机器侵权兼具产品责任、物件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的三重属性,作为一种有着特殊危险性的商事侵权,其设计者、生产者、销售者、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其主要理由有四:一是该侵权行为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二是该侵权行为的危害具有广泛性;三是该侵权行为的产生具有营利性;四是该侵权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人工智能机器的设计者、使用者、销售者如果符合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法定条件,亦可适当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比如,设计的人工智能机器未投入流通;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或已经尽到同期最高大设计程度和注意义务,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无法发现缺陷存在时,可以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人工智能机器的侵权责任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首先,本文倡议制订《人工智能机器管理法》,建立人工智能机器的生产准入机制,严格规范人工智能机器的销售和使用,以求尽可能减少人工智能机器侵权的发生;其次,针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存在的主要缺陷和问题,本文提出增设人工智能机器设计者、生产者、所有者、使用者、销售者和借用者的侵权责任规范,以求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最后,本文建议建立人工智能机器设计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保险制度、人工智能机器使用者的统一强制保险制度、人工智能机器所有者的同业赔偿基金制度,以求解决处罚性赔偿的经费来源,建立相应的权利救济制度。
其他文献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激增,经济结构开始改变,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服务业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大,该占比于2015年首次超过50%,2017年达到51.6%,开始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在新型服务经济发展过程中,高端服务业的地位日趋重要。然而,目前中国的高端服务业仍处于初始阶段,产业结构仍不合理,高端服务业各部门的贸易差额还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一问题说明中国目前正处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
学位
自房地产市场化以来,我国房价总体上一直处于上涨阶段,截至2017年底,我国平均房价增长了2.83倍。对于房价上涨问题,国家同期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但仍然不能有效控制房价上涨,甚至还出现“越调越涨”的现象。房价上涨同时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学者们主要围绕住房供需、城市化率、人口结构、财政制度、官员晋升机制等方面对房价上涨做出解释,其中,关于土地财政推动房价上涨是被部分学者肯定的。地方政府追求土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积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将助力其从发达国家获取先进技术的溢出,进而提升本国生产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母国初期外资引入的不足;而在其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投资时,更有利于弥补国内资源不足、促进市场多元化,提高国际化经营效率。现阶段,中国正处于ODI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亟待在“走出去”的道路上,实现ODI的母国反哺效应最大化,带动母国技术进步和经济的健康持续增长。截止2017年底,中国对
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并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将“美丽”和美好生活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同时,十九大报告中也不再提及GDP翻番的目标,这都昭示着政府调整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结构,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协同发展的愿景。新时代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经济增长的高质
在近年国际贸易格局调整之下,以及随之而来对内优化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目标及强化运行机制的要求,中国在长远谋划内开始以“高质发展”为当前重任。作为对外投资大国,对外直接投资从无到有,经历了孕育、探索、稳步推进和理性调整四个阶段。此外,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向增长质量导向的转变过程中,作为经济增长的一大助力的对外直接投资又将在这一过程中扮演怎样的角色?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怎么发力才能确保经济增长的健康发展?针
2018年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先后出台50号和87号文,提出关注地方政府“隐性负债”风险问题。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这说明三大攻坚战之首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将仍然是2019年的工作重点,即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因此,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之下,深入分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具有深刻意义。  对比2017-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发现,2017和2018
学位
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营改增”政策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6年5月1日,建筑业被纳入改革范围,贯彻了全面推行“营改增”的政策要求。理论上,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解决重复征税、降低相关税负,改善企业经营状况,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稳健成长。但现实中,由于该政策实施时间相对较短、建筑企业本身业务也相对特殊、复杂,加之不同企业经营状况不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政策在建筑企业税负中产生的实际效果和理论预估
学位
“老有所依”是衡量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指标,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关系到退休职工的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但因为人口老龄化、参保意愿等诸多宏观和微观因素影响,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不断加大,收支矛盾愈加明显,未来统筹账户可能出现赤字,最终影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常态化发展。为了防范财政风险和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隐形债务风险,所以对养老
微生物肥料是由有益活体微生物制备而成的生物制剂,能改善植物生长条件,促进植物生长。为了制备微生物肥料,本实验室从上海郊区农作物的根际土壤中筛选到菌株JD37。研究发现该菌株能在玉米和番茄的根部定殖,并对玉米幼苗和番茄幼苗有促生作用,
虽然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要求营业活动收取款项须开具发票,但该规定仅体现了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上的义务,并没有指出交易双方对发票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担的民事义务。实践中付款人经常会以货物销售人或服务提供人没有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或服务款项——即主张付款抗辩权,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不同判决)对此认定不一,且尚未形成共识,给司法实践带来障碍和困惑。  本文的逻辑思路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近期所作的两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