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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公司发展迅速,在经过圈地运动后,现在进入了行业整理的阶段。互联网经济的出现代表着新一代的信息技术革命,随着互联网10年的发展,经历了前期的“烧钱”的泡沫经济后,互联网也进入了第二个经济发展高峰——并购。无数个小资本、小规模的互联网公司相互重组或者被大公司并购。国内外对上市公司的并购动因和绩效方面的研究已经很成熟了,但是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并购行为还暂时缺乏有力的实证研究。我国互联网公司只有少数规模较大的在美国和香港上市,他们并购的行为从2000年起经过初期的小规模的非上市公司并购,并购事件逐渐升级,互联网也经济随着并购大潮涌起,面临了新的经济形势。并购数量逐渐增加,交易数额也快速增长。无论是用何种形式的收购,造成这些原因是由于收购公司为了拓展业务、优势互补、获得客户或者得到经营许可。本文收集到16家我国海外上市互联网公司的50个并购样本,使用累计超额平均收益率分析法(事件研究法)对其并购行为进行实证分析,结论是并购行为为收购公司在前后30日内带来一定的效益,尤其是事件发生前3天,但是26天后事件带来的效益略有下降趋势。这与国际全体上市公司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超额收益都同样为正,而并购的社会效益有不确定性。经过本文研究得出一定结论,我国互联网公司并购行为在短期内为收购公司带来一定价值,对于其他利益相关团体也有一定的好处,比如提高上市互联网公司的质量,稳定社会,活跃市场。并购行为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还有很大的潜力。但是基于不同动因驱使的并购行为,能否扩大到整个社会,则取决于被并购重组的公司能否改善经营管理、发挥财务协同效应等提高业绩、产生增量效益。否则并购重组只是一场价值再分配的游戏,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不能实现,并购产生的社会净收益可能为零甚至为负。交易最终能否为收购公司创造价值取决于交易动机和决策机制。最后提出建议,政府和监管机构应该支持我国的互联网创业板块,抑制不良动机的并购行为,加强并购交易决策的科学化,同时要继续深化对互联网并购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