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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医,即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是指相对于国家举办的医疗机构而言,非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和非财政拨款而举办,涵盖个体、民营、私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中外合资以及其他形式的社会资本举办的非公立医院。社会办医费用反映了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开办初始以及在之后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开业医初始投资、资产费用和收支等方面的总流出和总流入。开展湖南省社会办医费用的调查与研究,有利于科学界定社会办医费用核算指标,促使成熟的社会办医费用核算体系形成,对规范卫生总费用核算,提高湖南省卫生总费用测算准确性,优化卫生筹资结构,引导社会办医良性发展等,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根据湖南省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选择了6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对样本地区社会办医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院)进行了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进行调查数据和资料的综合分析。2010—2014年湖南省社会办医费用整体来看:一、社会办医机构投资规模增长较快湖南省个体诊所初始投资规模由36.77万元增加到83.2万元,平均增长17,48%;民营医院初始投资规模由1014.67万元增加到2523.7万元,平均增长19.99%。民营医院总资产由1323.59万元增加到1942.73万元,平均增长5.70%;个体诊所总资产由24.43万元增加到69.04万元,平均增长23.09%。二、社会办医的服务效率有所提高湖南省社会办医的门急诊量平均增长15.38%;出院人数平均增长1.00%;病床使用率平均增长1.31%;平均住院日每年平均减少4.34%;门诊次均费用平均增长2.19%;住院次均费用平均增长7.03%。三、社会办医的人员费用支出高但医技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初始投资中,民营医院人员总费用由139.92万元增加到449.77万元,增长26.31%;个体诊所人员总费用由5.97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增长20.23%。在总支出方面,每个个体诊所人员费用支出由5.95万元增加到11.09万元,增长13.26%;每家民营医院人员费用支出由234.47万元增加到414.31万元,增长12.06%。但在卫生人员职称和学历结构中,民营医院的初级职称占比51.92%—54.39%,无职称占比18.36%—20.46%;个体诊所初级职称占比36.93%—41.91%,无职称占比28.68%—33.52%。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都以大专学历(分别占比43.13%—45.56%、43.43%—45.96%)为主,中专及以下学历分别占比30.96%—38.31%和26.14%—33.33%。四、社会办医的收入费用和支出费用增长较快个体诊所总收入由28.85万元增加到29.84万元,平均增长0.68%,民营医院总收入由1118.90万元增加到1885.34万元,平均增长11.00%;个体诊所总支出由10.63万元增加到31.32万元,平均增长12.25%,民营医院总支出由1036.05万元增加到2179.26万元,平均增长16.03%。调查结果与原有的湖南省社会办医费用核算结果、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2013年社会办医支出占比29.13%,全国平均水平为35.98%,加入此次研究数据后,2014年社会办医支出占比为32.25%,全国平均水平为36.87%,说明社会办医的初始投资统计口径较窄。与公立医院比较,社会办医还存在政策执行的“玻璃门”及隐形壁垒、高端技术人才缺乏、服务效率较低,医疗市场竞争力偏弱等问题。在社会办医的“热环境”下,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费用口径;完善社会办医费用测算方法,提高湖南省卫生筹资公平性;切实推进社会办医政策“落地”,消除隐形壁垒,营造“公、社”公平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