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正式执行。与旧准则比较,新会计准则在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编制方面发生重大改变。首先,合并报表编制理论由侧重母公司理论向侧重实体理论转变,其合并报表编制的目的更为合理,能提高合并报表的会计信息质量;其次,母公司个别报表在对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新会计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合并报表与母公司个别报表的分工,即合并报表反映作为经济主体的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而母公司个别报表反映母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和投资业绩等,能更加全面的满足不同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债权人作为企业外部投资者,财务报告是其获取企业信息的主要来源,为其进行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债权人信贷决策对企业会计信息需求与股东的信息需求存在显著差异。通常认为,对母公司股东而言,合并报表较母公司个别报表而言能提供更有用的信息。但对债权人而言,尚没有达成统一认识。会计准则变革对不同报告使用者的影响也应该有所不同的。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所导致的会计盈余信息披露的变化,可能会对债权人信贷决策行为产生综合影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否能为债权人提供更加相关的、充分的信贷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以缓解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值得深入研究。本文从债权人角度出发,通过选用比较研究和实证检验的方法,一方面比较新旧会计准则对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的不同制度安排及其影响;一方面以经验数据检测新旧会计准则下会计盈余信息在信贷决策中的有用性。以回答新旧准则下合并报表盈余信息对债权人信贷决策的有用性是否存在显著变化,债权人信贷决策时会否对合并报表盈余信息与母公司报表盈余信息进行甄别使用,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盈余差异所体现的子公司盈余信息等能否为债权人信贷决策提供增量信息等问题,以综合评价会计准则变革的实施效果,为债权人如何有效利用两张会计报表的会计信息提供依据。也是对学术界就企业会计准则合并准则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编制的长期探讨和摸索成效的综合鉴定。为我国会计准则未来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和数据支持。本文以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两个阶段2005年-2009年的上市母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为样本,检验了新会计准则实施,合并报表盈余信息对债权人信贷决策有用性的变化情况,以及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盈余信息差异能否为债权人提供合并报表盈余信息含量以外的增量信息含量,研究新会计准则下债权人信贷决策对合并报表信息与母公司报表信息的选择情况,从而进一步考察我国准则实施的效果。具体而言,本文研究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及文献回顾。本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缘起、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等,对本文的研究内容进行了简单阐述,梳理了文章的整体结构框架,并分别从债权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研究、会计盈余信息信贷决策有用性研究两方面进行了相关文献回顾。对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研究的相关文献按从整体到细化的方式进行了分类阐述,并进行简要总结和评价。第二部分:理论分析。本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新旧会计准则变革的制度背景,新会计准则在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编制上的变革内容、变革依据以及变革实施效果等,以及介绍了双重披露制度的涵义。其次,对研究所依托的理论基础进行了综述。本文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信息不对称理论在债务契约中的体现,以及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的相关理论观点。最后,以制度改革背景,结合相关理论对本文所研究的会计盈余信息与债权人信贷决策相关性进行了理论规范分析。第三部分:研究假设、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本部分首先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假设,说明了研究样本的选择方法、数据来源。其次,对选择的研究变量进行简要表述。最后,为检验各项假设,分别构建了模型1至模型4,其中模型1和模型2主要用于检验“新旧会计准则下会计盈余信息与企业贷款可能性的相关关系”,模型3和模型4主要用于检验“新旧会计准则下会计盈余信息与企业贷款成本的相关关系”。第四部分:实证研究。本部分在对相关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的基础上,运用OLS回归分析的方法,对新旧准则制度下,会计盈余信息和债权人信贷决策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对债权人的信贷决策采用贷款可能性与贷款成本两个指标进行衡量,分别探讨会计盈余信息由于会计准则变革导致的对债权人信贷决策影响的变化情况。会计盈余信息具体又分为合并报表盈余信息对债权人信贷决策行为的影响和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盈余信息差异能否为债权人信贷决策行为提供增量信息含量两个角度。由于考虑贷款期限结构与贷款类型也是债权人信贷决策的组成部分,该部分又将贷款期限变量和贷款类型虚拟变量加入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力求研究结论更为可靠。第五部分: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及研究局限。在这一部分,首先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果,总结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并对会计准则编制与公司治理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最后,分析了本文的研究局限,并就本文进一步研究提出了设想。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1.合并报表盈余信息是债权人进行信贷决策的重要指标。在新会计准则下,合并报表与母公司个别报表分工更加明确,母公司报表辅助作用的增强,债权人对合并报表盈余信息的识别能力得到提升,合并报表盈余的债权人信贷决策有用性增强,这与以往研究结论有所不同。2.新会计准则下,合并-母公司报表盈余差异骤然扩大,该差异能为债权人信贷决策提供合并报表盈余信息以外的增量信息。由此得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提升了财务报表的信息决策有用性,支持了新准则改革的初衷。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本文为考察新会计准则实施效果,提供了从债权人角度考察的经验数据。已有文献大多从股东角度分析会计准则变革下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问题,缺乏从债权人角度研究的实证经验数据,本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2.本文在检验会计盈余信息的信贷决策有用性时,对样本进行了细分,分为“业绩上升”和“业绩下降”两个子样本,以此考察债权人对“利好消息”和“非利好消息”的反应情况,对会计盈余信息与债权人信贷决策相关性的研究更加准确。3.本文在研究会计盈余信息的信贷决策有用时,对债权人信贷决策采用了多个指标进行衡量,如贷款可能性、贷款成本、贷款类型等,考察更为全面。但是,因为理论知识的不足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本文还存在许多缺陷:1.样本期间跨度不够长。由于我国的银行体系的国有属性,使得宏观政策对于债权人决策起到了很大的影响作用,公司微观层面盈余和会计制度的变化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影响债权人的决策机制。为此通过一个更长期间的样本可能能够得到更为可靠的结论。2.实证的研究计量方法还不够精细。如对于数据的计量检验较为缺乏,未有考虑异方差、自回归和内生性等问题是否存在。希望后续研究能突破这些局限性,得到更为客观、详实的模型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