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过程中,在一些城镇也建立了民族自治区。19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后,党和国家为了规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相当于县级之下区、乡一级的民族自治区改建为民族乡(镇);城市中的民族自治区改建为民族区。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民族乡的性质与权利作出了比较明确的界定,但对城市民族区的性质、法律地位一直未作明确规定,从而形成了今天“城市民族区事实上存在,但法律上缺位”的尴尬局面。城市民族区的起源、建立和运行过程表明,它不同于一般的市辖区,也不同于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但它在维护城市聚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理论界对城市民族区的研究很少。本文算是第一次比较系统地研究我国城市民族区。本文认为,城市民族区与民族乡是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之后,作为党和国家规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的产物,属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衍生形式;城市民族区、民族乡与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都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政治形式和制度性安排;城市民族区的建立和发展,标志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城市聚居少数民族的民族平等权利的实现和保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国内民族问题发展规律准确、深刻的把握,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结果,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城市民族区的研究,有利于拓宽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的新领域;对当前我国城市民族关系、城市民族问题和城市民族工作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对妥善解决当前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城市化过程中部分自治州、自治县撤州、县改市问题,提供可供借鉴思路和启示。城市民族区的特殊性和现实意义决定了本文研究领域主要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完善与城市民族区的内在联系,城市民族区性质与法律地位,城市民族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民族区民族问题与我国城市民族问题的比较,以及城市民族区“制度”的完善与民族地区城市化的内在联系等。这些研究领域联系的关节点是中国城市民族区的性质、法律地位,所有的研究最终要归结到城市民族区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这些研究领域的内在逻辑体现为两个方面:纵向逻辑为城市民族区的历史沿革,横向逻辑为城市民族区各个层面。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中国城市民族区的历史沿革。本章主要阐述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中国城市民族自治区的建立与意义、城市民族区的建立与变更等问题,揭示城市民族区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联系。第二章中国城市民族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本章主要分析城市民族区经济社会良好的发展态势,归纳城市民族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第三章中国城市民族区民族关系的发展。本章主要分析城市民族区的少数民族权利的现状和特点,探讨城市民族区的民族关系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归纳分析城市民族区的民族问题。第四章中国城市民族区性质与法律地位的分析。本章重点研究城市民族区是特殊的市辖区,城市民族区性质与法律地位的实践探索,以及城市民族区面临的主要问题。本章为全文的核心部分。第五章中国城市民族区运行的对策和启示。本章主要总结城市民族区的经验和意义,分析城市民族区运行的对策,进一步探讨城市民族区实践对民族地区城市化和城市民族工作的启示等问题。本章是全文的总结。全文五章逻辑脉络是:城市民族区的历史沿革(第一章)——城市民族区怎么样(第二、三章)——城市民族区是什么(第四章)——总结:城市民族区运行的启示(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