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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的问题,近年来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养老保险双轨制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在养老金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严重的影响了社会公平,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局面,2015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希望通过这一《决定》来改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 本文正是立足于这一改革大背景,以天津市汉沽地区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天津市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推行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而提出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建议。首先,回顾了天津市汉沽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阐述了天津市汉沽地区养老保险双轨制形成过程。然后,对该地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的运行现状进行分析,并讨论双轨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决定》在具体的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最后,指出改革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从日常经办的角度,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