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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捐献原则起源于美国19世纪的Miller v.Brass Co.案,经过一系列的判例曲折发展,直到本世纪初才最终得以正式确立。2009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首次正式提出专利捐献原则,为我国司法实践提供了有效的指引,但是囿于条文规范内容有限,许多问题悬而未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共计三万余字,分为五个章节,沿着以下思路展开研究,以期有所收获。第一章主要阐释了捐献原则的概念,运用历史分析法探究了其产生的源流变迁与发展沿革。捐献原则最早起源于美国,最初的设计是为了限制再颁申请的滥用,随着再颁布申请有了明确的时间限制,捐献原则主要功能由限制再颁申请转变为限制等同侵权判定。我国于2009年正式引入捐献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第二章着重从伦理学、经济学、政策学三个角度,对专利捐献原则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具体而言,从伦理学的角度论证捐献原则的自然正当,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捐献原则的经济合理,从政策学角度探讨捐献原则的现实价值。通过分析捐献原则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奠定了该原则存在的正当性。借鉴交叉学科的理论丰富了专利法的基础理论,个性化地延伸了知识产权制度,检验了专利制度在实践中的适用性。第三章主要围绕当前我国捐献原则理论与实践中的问题展开论述,指出当前存在的分歧与缺陷,主要集中在五点:捐献原则适用的侵权类型存在争议,适用的专利类型有分歧,司法实践中适用程序上存在混乱,捐献原则的适用条件不够明晰,欠缺必要的救济措施。第四章以比较法的视角,探究捐献原则发源地——美国的具体适用规则,以期能获取相应的经验借鉴。美国捐献原则经历了长期的判例曲折发展,对一些问题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看法,提出了较为明确的适用条件,设置了多元的补救措施,值得我国借鉴。第五章为专利捐献原则的本土化、体系化完善提出了实现路径与构想,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南,有利于缓解司法实践中适用困难的现象。首先,本文就我国捐献原则在实体与程序问题中存在的分歧做出了回答:明确专利捐献原则作为一种解释规则法院应当主动适用,且具有追溯力;捐献原则主要适用于等同侵权但并不绝对,字面侵权亦有适用的可能;捐献原则适用的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其次,本文就专利捐献原则的适用条件以及补救措施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具体完善建议:捐献原则适用条件在客观方面必须是特定的技术方案,在主观方面借鉴理性科技人标准完善;建议引入审查提醒制度,建立再颁程序,由必然捐献转变为推定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