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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在不少国家和地区被誉为“经济宪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的核心,旨在规制市场中一系列独占市场、限制竞争、破坏市场竞争机制以及损害社会公平利益的不法行为,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我国正处于立法阶段,学界对它的研究也是多层次、多方位的。
本文主要以权利及权力的滥用为出发点,以垄断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较分析以及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重点探讨权利滥用与经济垄断之间的关系、权力滥用与行政垄断之间的关系、合法垄断与非法垄断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及划分标准,努力尝试对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积极性建议。全文除前言外,共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权利滥用及权力滥用的概述。本部分依次介绍了权利滥用与权力滥用的形成、概念、两者的联系与区别等重要理论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现阶段禁止权利及权力滥用的现实意义及主要方式。为第三部分展开对权利及权力的滥用与反垄断关系的分析奠定必要的基础。
第二部分:垄断的概述。本部分主要立足在垄断的界定,我国反垄断法发展情况以及我国垄断现状的具体说明。并运用图表的形式清晰表述出:我国市场经济中垄断与其他状态的关系,以及合法垄断、违法垄断、经济垄断、行政垄断之间的关系。在分析清楚垄断的基本问题后,文章的重点呼之欲出。
第三部分:反垄断法应当规制权利及权力的滥用。首先从权利、权力及竞争权的关系引出问题,市场经济下权利及权利的滥用能对竞争权造成严重的破坏,从而形成垄断或不正当竞争。然后重点分析了权利滥用与经济垄断、权力滥用与行政垄断的关系,认为权利及权力的滥用是判断垄断是否违法的重要标准之一。最后,从保护竞争权、实现约束市场和约束政府之间的平衡、反垄断法法律关系的竞合性三个角度指出市场经济下反垄断法限制权利及权力的滥用的必要性、合法性及合理性。
第四部分:反垄断法对经济垄断的规制。本部分主要运用案例和理论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权利滥用与经济垄断问题的剖析,认为规制经济垄断的反垄断立法应当以限制权利滥用为理念和宗旨,并从权利的角度出发提出我国规制经济垄断几点具体建议。
第五部分: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与第四部分相对应,本部分是从权力滥用的角度谈反垄断立法问题。同样运用案例和理论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权力滥用与行政垄断具体类型的剖析,认为规制行政垄断的反垄断立法应当以限制权力滥用为理念和宗旨,并鉴于权力滥用的复杂性提出我国规制行政垄断几点具体建议。
本文的核心也是创新之处在于,从权利及权力的滥用的角度探讨反垄断问题,并认为权利及权力的滥用是判断垄断合法与非法的重要标准之一,所以反垄断法应以限制权利及权力滥用为理念和宗旨,并分别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