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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问责制是否健全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和社会成熟进步的重要标志,始之于非典事件中的“问责风暴”,以及之后阶段性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干部问责逐步由突发应急性问责向制度化问责的轨道发展,以有效制约和监督公权力,规范权力的运行。本文选取常州市钟楼区为调查对象,对钟楼区的干部问责制进行实证研究,多角度、多层次地分析该地区干部问责制的推行现状及存在的困境,并结合国内外行之有效的干部问责方式,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思考,以重塑干部问责制的建构模式和运行路径,以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干部行为,给失责干部以惩处,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我国的干部问责体系,给民众以“交代”,给社会以正能量,最终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全文共分为6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明选题的研究背景及价值意义,分析国内外干部问责制的研究现状,并梳理介绍本文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干部问责制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梳理,通过对问责、问责制、干部问责制等相关概念进行辨析,厘清干部问责制的概念,并对人民主权论、社会契约论、委托——代理理论、有限政府理论等干部问责制的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介绍,为下文的深入分析研究作铺垫。第三部分以常州市钟楼区干部问责情况为例,首先介绍了近年来该地区推进干部问责制的有益探索,通过加强干部日常考察、推行反向民主测评、推行初始提名实名推荐和责任倒追制度、实行离任交接厘清关键节点责任划分等措施,为实施干部问责提供精准有效的依据,为建立和规范干部问责制度奠定良好基础;其次总结了取得的成绩,如干部队伍活力有效激发、日常监督考察不断强化、能上能下机制逐步完善、容错机制研究取得初步进展、政府形象得到不断提升等;随后,深入阐述了存在的问题,如缺乏相关的法律体系支撑和行之有效的干部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政务公开制度有待完善、干部问责文化缺失、问责干部的复出机制有待健全等;最后,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深入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诸如有关法律体系支持不到位、问责制相关要素模糊、干部绩效考核失之于宽软、政务公开流于形式、问责文化氛围营造欠缺等。第四部分对比分析英国、美国、国内地方政府、香港和澳门等国内外其他地区干部问责制的实践,从中汲取出严格依法依规问责、建立同体问责与异体问责相结合的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问责文化培育、加强干部伦理道德建设、建立健全问责复出机制等一些成功的经验启示。第五部分在综合分析国内外其他地区干部问责情况和对常州市钟楼区个案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该地区干部问责制的相关对策,主要为建立健全干部问责法律政策体系,优化干部问责制的各类要素,完善干部绩效考核评估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的干部问责环境以及培育良好的干部问责文化等5个方面。第六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和思考,再次阐明了干部问责制的重要意义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