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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食品安全事件、城镇化推进、生猪政策、疫病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03-2015年期间,生猪价格经历了三次明显的周期性波动。国家冻猪肉收储只在短期内抑制了猪价下跌,还导致生猪价格形成机制扭曲,引发国内外猪肉价格倒挂。同时,为了促进我国生猪规模化发展,使我国的生猪养殖更加的规范,2013年北京市农委和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随后于2014年,四川省在部分地区开始了生猪价格保险试点。本文以邛崃市为例,分析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情况,肯定初步取得的效果同时也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四川省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地区的调查,采用加权平均数法、中位数法以及克利斯特伦的Spike模型计算法分别计算平均支付意愿值,运用COX比例风险模型分析影响养殖户支付意愿的因素,根据得出的结论指出相应对策建议,旨在丰富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研究现状,并且为政府的保费补贴标准提供参考,为完善政策提供借鉴。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试点地区实施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即缓解“猪贱伤农”现象,降低了生猪低价格造成的损失;实现了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的转型升级;实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模式的创新;创新对财政资金的运用模式等。同时也存在问题,即试点期间投保数量太少,养殖户自缴保费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保险的赔付初始价格太低;赔付参考价格太绝对;保险未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地方财政补贴能力有限等。(2)养殖户年龄、养猪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和养殖户对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满意度等3个自变量在1%的显著水平上通过检验;养殖户文化程度、有无参加合作社或产业化组织、养殖户风险态度、有无购买其他保险和是否了解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等5个自变量在5%的显著水平上通过检验,这些因素对养殖户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支付意愿有显著影响。(3)养殖年限、家庭年纯收入、专业化程度、养殖规模、是否贷款和是否购买过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等6个自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些因素的影响作用较小。(4)养殖户对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保费支付意愿值为12.02-17.22元/头之间,这比养殖户实际需要支付的23.05元/头低5.83-11.03元/头。可见,政府需要提高原有的补贴水平,补贴率在76.57%-83.65%之间较为合适,而目前政府补贴保费70%的水平与研究结论存在一定差距。为促进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全面推广实施,最终使生猪目标价格达到预期的目标,稳定生猪市场,根据本文研究结论,相应的指出下列对策建议:(1)有针对性的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了解和满意度。(2)鼓励生猪养殖合作社、养殖公司做好带头作用,扩大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影响力。(3)适当提高保费补贴率,协调财政资金使用。(4)合理确定保险目标价格,与养殖户养殖成本对接。(5)针对不同仔猪品种,调整赔付参考价格。(6)督促提升服务质量,建立承保机构考核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