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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桂林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桂林旅游业的发展已经开始逐步迈向国际化。为了保护漓江生态环境,当地政府和居民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由于受各种自然和非自然因素的影响,给漓江流域沿岸的居民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长期如此,会打击流域内居民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信心,不利于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漓江流域生态的长期保护,有必要对因保护环境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政府、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补偿。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平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漓江的生态环境保护不能光靠政府等相关管理部门,还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建立广泛参与的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深入实地调研,在基于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生态补偿经验,结合漓江流域实际情况,提出流域生态补偿对象,基于生态服务价值核算生态补偿标准,得出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依据。为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制定和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的理论支持,对漓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分析生态补偿的有关理论。探讨生态补偿的概念,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外部性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和生态资本理论为基础,研究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资源消费的外部性、生态资源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等。 第二,在分析漓江流域的自然地理状况和社会经济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流域生态补偿的现状,提出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存在补偿主体不明确、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资金缺乏以及补偿方式单一等诸多问题。 第三,提出如何构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主要分析流域的生态补偿方式并基于机会成本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计算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提出完善流域生态补偿组织协调机制,完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运作机制,完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保障机制,增强利益相关者对生态补偿的认识与参与,从而保证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