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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行政管理方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逐渐受到重视和广泛运用,它是在经济、政治、行政、文化和社会等诸多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市场功能、政府角色和行政模式不断演进的产物。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通过非强制性方法对相对人施加影响,使其实施行政主体所期望的行为,从而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它是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寻求平衡的制度尝试,是弱化强制行政之努力的重要表现。目前,我国已积极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实施行政管理,如发布行政计划、公布行政信息、制定产业政策等,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形成合法化的公益,有利于协调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也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更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利于改善传统的官民关系,为“官民合作”创造了更大的空间,也弥补了法律的不足。然而目前我国对行政指导的理论研究还比较滞后,在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上还存在很大分歧,如行政指导的概念是什么?行政指导是否需要法律依据?行政指导的性质是什么?行政指导有什么作用?这些理论上的分歧使得人们把行政指导手段运用于行政管理过程中时,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行政指导异化为行政命令、行政机关在该实施行政指导时不作为、行政指导透明度不高、行政指导内容违法、行政指导决策不科学、行政指导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这些理论与实践中的问题如果不解决,行政指导的功能便不能充分发挥出来,也无法使政府高效、便捷地实施行政管理,从而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因此,笔者拟对行政指导进行系统地理论阐述,并结合现实中的事例来分析行政指导存在的问题,对其原因进行剖析,进而提出完善我国行政指导的切实可行的对策。本文除绪论外,包括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行政指导的基本理论进行阐释。首先,在分析了国内外知名学者对行政指导的概念的界定的基础上,提出自己对行政指导的认识,并对行政指导的特点进行了描述。其次,对行政指导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分析,指出所有的行政指导都必须有组织法上的授权,行为法方面应该遵循“部分保留”原则。再次,对行政指导的性质进行辨析,认为行政指导应该是权力性行政法律行为。最后,阐述了行政指导的重要作用。第二部分,主要是分析当前我国行政指导存在的问题,包括行政指导立法滞后、行政指导不作为、行政指导异化、行政指导透明度不高、行政指导内容违法、行政指导决策不科学、行政指导缺乏民主参与、行政指导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第三部分,主要是剖析行政指导存在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行政指导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行政人员对行政指导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传统的依法行政观念的影响;三是“权力文化观念浓厚”与“权利文化观念淡薄”并存;四是行政人员素质不高。第四部分,主要是对改善行政指导的对策的探讨。本文从六个方面提出改善行政指导的对策建议,包括转变行政人员观念,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确立行政指导的基本原则;完善行政指导的立法;完善行政指导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指导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指导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