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业协会法治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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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组织协会的大量兴起是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中的一个突出现象。行业协会以其民间性、自律性、多功能性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对应于时代的要求,行业协会建设在现实中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文章就当前国内关心的行业协会的发展及其法治建设问题进行了对应性的研究,通过分析行业协会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发展特征,指出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行业协会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从官本位向民本位的发展过程。其初期带有的准官方色彩是时代的产物,这一矛盾束缚了行业协会本身的发展,同时对我国行业协会的继续建设也造成了一种制度性的阻力。这种阻力表现为,在我国当前特定的社会和历史条件制约下,行业协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呈现出一种“弱态人格”,不能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和经济功能。文章即从行业协会的基本性质入手,集中分析了这种“弱态人格”背后的症结,结合发达国家行业协会发展和建设的经验,从法治建设的角度进行研究和思考,并提出了初步的建议。全文共分为四章,约46000字。 第一章探讨了行业协会的概念和职能,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行业组织运作情况进行了考察,主要目的在于明确行业协会能构成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而又相对独立于此二者的社会中间组织所具有的一些基本属性,。 第二章对我国行业协会的当代发展及其特征进行分析,概括了行业协会不同的发展方式,分析了转型期行业协会的特征。主要目的在于指出行业协会的产生和发展是时代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型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表现出自身的一些特点。 第三章是对当前行业协会存在问题的研究,这是全文的核心。对行业协会作为社团法人应具备的基本要素—独立人格进行剖析,指出当前行业协会的根本问题就是“弱态人格”,正是这种“弱态人格”制约了行业协会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问题背后的症结,既有社会惯性力量的作用,也有主管上的定位偏差,相关的制度也不够完善。总结出要促进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应有功能必须重建行业协会的独立人格。 第四章在第三章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法治建设的思考和建议,也是全文的重点。本章着重从四个方面论述了行业协会法治建设的重点:一是基本法律理念;二是建立完善行业协会法律制度,制定《行业协会法》;三是完善《行业协会法》相关法律政策;四是消除行业协会领导人的行政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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