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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作为整个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具有重要的独立功能和附属功能:可以为庭审程序做好证据交换、争点整理等一系列准备,也可以达成纠纷的解决。完善的审前程序对于确保审判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独特的价值。由于民事诉讼审前程序长期以来被民事诉讼立法、司法甚至诉讼法学理论研究所忽视,故至今尚未确立起严格意义上的审前程序。而《民事诉讼法》只是把审前程序看作是为了庭审顺利进行所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没有体现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本身所具有的整理争点、固定证据和调解或和解解决纠纷的三大主要功能,也没有体现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与庭审程序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独立程序。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审前程序的价值和意义却伴着旨在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法治目标而日益突现其必要性和必然性。本文拟从名称和相关概念入手,明确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应有的功能,并通过对国外先进审前程序进行考察,结合对我国审前准备阶段存在的优点和缺点进行分析,层层推进,探讨出一条在我国构建科学、完善的审前程序的道路。本文分为六个部分,共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论及本课题的研究背景、意义、内容和方法。第二章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概述和功能,主要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名称和定义进行界定,提出准确的名称和概念,概括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特征和功能,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存在价值提供理论依据。第三章通过对两大法系国家审前程序立法比较为我国立法完善提供借鉴依据。第四章对我国现行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并对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成因进行分析,说明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提出也是一大进步。第五章对我国审前程序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为下一章立法完善提供论证和论据。第六章基于前面的论述,阐述笔者对于构建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具体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