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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许多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管理研究,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今后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构建和谐重庆进程的重要因素。
所谓未成年人犯罪,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和《监狱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是指已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已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即少年犯。这一年龄由于生理、心理的不成熟,再加上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易造成犯罪,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城市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对于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其他社会领域的制度尚未完全确立,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年递增,成为继吸毒贩毒、坏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有许多有识之士将其称之为人类社会的“癌症”,认为它可能导致国家和城市的毁灭。近年来,重庆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虽然逐年下降,但所占比例仍然较大,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每年都有数千名未成年罪犯被收监关押改造,而且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犯罪程度日益严重。
本文以重庆市软科学课题《重庆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矫治问题研究》为依托,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对比分析等方式,对重庆市未成年人犯罪管教所的1154名未成年罪犯、40个区县(自治县)的3218名未成年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了200名农村、企业、社区未成年人,统计分析了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数据,运用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社会学、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理论分析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特点、危害,研究未成年人的犯罪规律,探寻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查找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预防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方针原则、方法途径,提出与构建和谐重庆相适应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