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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讨伐是互联网在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在相应的社会背景和技术条件下形成,起到了监督社会、谴责不良道德的作用,这种“讨伐”的精神是在道德滑坡的社会中维护社会正义所需要的,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抑恶扬善、道德监督的作用。网络讨伐作为特殊的网络行为方式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除了具备网络的公开性、广域性、虚拟性的一些特质外,也形成了其独有的谴责性、监督性、多维性、交互性、瞬时性等特点。网络讨伐的践行过程对社会和个人带来多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会带来积极社会效应,谴责不道德行为,监督社会道德和公共权力,通过舆论救助弱势群体,补缺传统救助的不足。另一方面,网络讨伐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隐患,可能引发负面影响。首先,网络信息来源广泛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往往难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可能引发信任危机;其次,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认知水平不同,加之道德推理的偏差,可能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第三,网络讨伐对不道德行为的谴责,如果控制失当,行为主体不满情绪不断累计,可能存在暴力性隐患;第四,网络讨伐的道德谴责和社会监督,需要搜集和传播信息,容易导致个人信息的传播和隐私信息的侵害,可能造成对个人隐私权、人格权等的侵犯,甚至构成违法行为。网络讨伐的发展,提出了道德规范的需求,虚拟空间的信息传播同样必须接受现实规则的约束,网络讨伐的行为主体和管理主体不能缺少他律和自律。一方面,法律控制的强制性与技术控制的绝对化可能与网络讨伐的道德要求相悖,需要道德制度和伦理方法来缓解和调节两者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设立他律的道德制度规约网络讨伐行为过程中的“不应当”行为,还要辅之以相应的组织机构教化和宣传道德制度,使这种道德制度内化为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标准,并提高网络讨伐行为主体的道德自律,使其自觉地执行这种道德标准,规约网络讨伐在道德的范围内自由的活动,充分发挥网络讨伐的积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