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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政府行政层级体制实行四级制。这种体制在法理上突破了宪法对于我国地方行政区划三级制的规定,与当前服务行政、法治行政的行政价值诉求相悖,与政府职能的理想设计相左。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成就为中国地方政府行政机构改革提供了成熟的政治、经济、文化、技术和人力资源等现实条件。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地方政府行政层级体制一条可供选择的思路是:构建职能清晰、职权一致的纵向间政府关系,压缩行政层级,实现以省-县-乡(准行政层次)三级治理为主的地方行政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的创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