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我国总体的事业单位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承担社会公益职能,发挥公益力量,为人民提供必要的服务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在不久的将来,事业部门中一旦经历过分类改革之后,就只会存在公益性事业单位这一种。由于我国对事业单位的改革起步较晚,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明显滞后于政府改革与经济改革,尤其是其人事制度更无法适应其公益性的职能,因此导致了公益性事业单位不能更好的去为人民服务,社会作用也不能得到更好的体现。事业单位具体应该怎么用人,采取何种制度去选人成为了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中,都会采取招聘,签订合同和设定岗位的制度去选用人才,且效果较好。但社会一直在进步,同时也在一直的变化。因此,只有进行改革才能适应其发展。而在公益性性事业单位中,人事制度的更改和进步一直都是重头戏。当前的用人制度也在不同的层面上反映出不同的问题。如果置之不顾,就会覆水难收;如果彻底变革,则会效果显著。总而言之,人事制度的改革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意义重大,必须要深入分析和研究。目前公益性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处于改革过程的关键时期,尤其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更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一个新历程。 本文以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及人事制度的内涵与外延为起点,通过比较公益性与非公益性人事制度的异同,分析具体公益性事业单位用工制度改革的历程、经验与教训,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简要分析,最终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用工制度进行一些简单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