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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和在线支付、众筹并称为互联网金融的三大领域,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7年首家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以来,由于信息获取成本低、交易门槛低等特点,我国网贷行业保持迅猛发展之势,为广大有资金需求的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了传统银行贷款方式之外的直接融资形式,大大促进了民间借贷的效率、拓宽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然而,P2P网络借贷行业法律监管的滞后助长了风险的聚集,P2P平台出现的诸如非法集资、洗钱、非法挪用客户资金、违规担保、坏账危机、实际控制人跑路等现象逐步曝出,行业陷入无序的发展状态。直至2015年年底网贷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弥补了我国P2P行业监管的空白,但目前立法仍处于初步阶段,亟需我们对监管现状进行理性分析,细化、完善、补充相应制度,保证民间信贷市场走向良性发展之路。监管机构应秉持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基本理念,对P2P平台与客户两方利益主体风险承担上作出合理、平衡的责任划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具体监管方案。本文第一章通过对P2P的起源、国外P2P发展的三大模式进行介绍,引出我国网贷行业的现状描述。第二章梳理我国网络借贷实践中存在的各种法律关系,分类进行合法性分析——首先,网络借贷本质上是民间借贷,讨论借贷合同效力及利息的合法性问题;其次,依次分析平台与客户之间成立的服务合同、债权转让、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最后,不同于普通民事文书,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属性决定了对电子合同有必要进行合法性分析。第三章结合行业现状分析我国P2P存在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为后文构建监管制度提供问题导向。第四章,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借鉴美国、欧盟等地的监管模式,旨在对我国法律监管现状进行比较及反思。最后一章为全文重点,针对我国P2P行业监管滞后的现状,从监管理念及责任划分的理论定调,追求普惠金融与精英金融、买者自负和卖者有责的平衡;而后从监管措施、外围服务措施两方面提出具体完善建议,如设置准入门槛、建立退出机制、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良性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