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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当前我国的林业及农地制度将发生重大转变,其历史意义堪称继30年前分田到户后的“第二次革命”,其对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现代林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现实意义。2008年底,泰安市在新泰市、宁阳县开展了集体林权改革的试点工作,探索推进全市林权改革的路子,力争用2年的时间完成全市的主体改革任务。到2013年,全面完成全市的配套改革任务,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实现森林资源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生态明显改善、林区和谐稳定的目标。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的面广,改革力度大,触及到林业的深层体制问题,是一种全新的制度创新和探索。本文从泰安市集体林权改革的现状入手,阐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作用,通过分析泰安市不同类型村集体林权改革的经验得失,力图找出适合泰安市集体林权改革的方式方法,同时,简单介绍了河北邢台集体林权改革的几种模式和基本做法,总结出林权改革的经验和启示,找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全面推进泰安市集体林权改革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课题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注重在三个层面上的有机结合:一是理论探讨与实践分析相结合;二是面上调查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三是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从整体安排上,先采用理论分析,后采用实践分析;先进行面上分析,后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先采用规范分析,后采用实证分析。在具体内容处理上,以上几种方法基于研究的需要既有交叉运用,也有融合在一起进行处理的情况。通过详尽分析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提出促进我市集体林权改革,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