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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数量的日益上升,如何对共同犯罪案件进行审查起诉,逐渐成为刑事诉讼领域的焦点问题。在该背景的影响下,分案起诉制度应运而生。分案起诉制度作为一项新的诉讼制度,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承认和支持。实际上,分案起诉制度作为分案处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正是对分案处理原则的进一步细化,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作用显著。未成年人异于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诉讼程序中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其理应获得更多的关爱和保护。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分案起诉制度并没有专门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问题仍然是按照普通程序处理,没有严格区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随着各地检察机关在理论和实践中的不断探索,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分案起诉制度作为一项制度正式进入刑事司法领域,在少年刑事司法程序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对分案起诉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了总体阐述,而后简要介绍了国外分案起诉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而引出我国分案起诉制度存在的问题。针对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分案起诉制度的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分案起诉制度的基本原理进行系统介绍,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对分案起诉制度的定义加以阐释;其次从国家亲权理论、社会预防理论、恢复正义理论和儿童福利理论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分案起诉制度的理论基础;最后详细论述分案起诉制度的意义。第二部分,从分案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操作程序以及配套制度三个方面介绍世界各国有关分案起诉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比较各个国家分案起诉制度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得出具有借鉴意义的启示。第三部分,通过对我国分案起诉制度立法现状的梳理以及法律实践的详细介绍,指出我国分案起诉制度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分案起诉制度存在的问题,从案件适用范围、操作程序、诉讼效率和配套制度等方面,完善我国的分案起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