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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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飞速发展,民事信用相关的法律制度在经济市场运行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发展进程,而且与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密不可分。但是,鉴于目前的发展状况,在我国,民事信用法律的实施仍然存在着很多挑战,尤其是在信用利益保护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失,在法律建设实施中,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尚未完成,例如,法律的建设不够规范,经常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漏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制裁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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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飞速发展,民事信用相关的法律制度在经济市场运行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发展进程,而且与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密不可分。但是,鉴于目前的发展状况,在我国,民事信用法律的实施仍然存在着很多挑战,尤其是在信用利益保护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失,在法律建设实施中,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尚未完成,例如,法律的建设不够规范,经常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漏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制裁和处理不能实现标准化,这直接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有效性。此外,民事信用法律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规章制度适用方面的问题,破产法、公司法等权威性法律未能阐明该制度,这样也在很大程度上对信用法律制度的实施产生了影响。民法作为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联系最紧密的法律之一,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切实可行的信用制度,才能保障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保障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效改善经济社会中诚信缺失的现状。本文就是从营利法人信用利益保护在立法过程、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作为出发点,在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信用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现实中我国对营利法人信用利益保护的案例,探讨如何加强信用权保护,尝试提出营利法人信用利益保护的民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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