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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是行政程序法的灵魂,在行政程序法中具统率功能,它是行政程序法具体制度设计、评价的标准,其内容直接决定了行政程序法典的立法框架和制度内容。本文在揭示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及确立依据,阐释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确立的内容及其时代背景、法律功能基础上,结合国外相关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我国现有程序立法的不足,对体现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相关制度作了具体设计,以期使我国行政程序法典的内容更具可操作性,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提供可资借鉴的学理参考。 全文共三部分。第一部分从基本原则的内涵及确立的依据人手,指出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应确立的内容为法治原则、民主原则、公正原则和效率原则;第二部分通过把握现代行政法发展趋向,论述现代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确立的时代背景及其法律功能,阐述相关基本原则确立的必要性,加深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内容的认识;第三部分运用比较法学方法对体现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相关制度设计作了探索,并着重对急需在我国行政程序法中确立以及虽有程序立法实践但需进一步完善的具体制度,如听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等进行了着重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