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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对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影响。有权就有责,重大决策要想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必然要求以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建设为保障。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这对于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研究,首先对中国共产党关于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提出的背景进行简要分析,用文献分析法对国内外有关于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对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了本文研究涉及的相关概念,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打好基础。其次,分别从中央和地方两个角度对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于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设的探索与实践过程进行梳理,找出现阶段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构建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最后提出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法律法规、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容错纠错机制、构建问责主体的再问责机制五项保障措施,保障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