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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造,是党领导改革开放取得的一项巨大成就,是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贡献巨大。 进入新世纪后,乡镇企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和在增加农民收入中的地位、作用仍然十分突出,但各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发生重大变化,甚至有的省(市、县)已经撤消了乡镇企业管理局,造成管理上的模糊和不便。而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乡镇企业发展存在着更多的问题,如: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减利因素增多;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突出;企业经营者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管理水平低;缺乏安全生产和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观念淡薄;靠降价等手段吸引客户来开拓市场,导致不良竞争等。这些问题成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造成了乡镇企业发展的困境,究其根源是制度上的缺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因此,本文以延边地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为研究对象,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依据,对延边地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产生、变迁过程和变迁机制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与东部发达地区乡镇企业制度变迁相比较,试图找出适合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道路,以促进其持续、健康地发展。 本文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第二部分是理论综述,结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介绍了它们关于产权和制度的理论,着重探讨了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变迁主体、变迁方式和变迁动力,并以此作为本文分析问题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