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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央地间财政关系构架,明确地方政府的财政地位,但也暴露出中央过度集权的财政关系,并伴随出现危及地方财政自主权的一系列问题。正所谓“郡县治,则天下治”,地方财政自主权特别是县域财政自主权,其涉及我国财政体制的架构、县域政府公共服务的履行和本地区公民权利的行使。而我国目前财政法律体系还无法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权限。最为突出的是对县域财政自主的保障无法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体系中获得制度支持。我国目前这种实证法上的无财政自主权与事实上的县域财政自主权存在很大的悖论,急需解决。县域财政自主权究竟如何保障,本文试图通过河南某县作为主要考察对象,对县域财政自主权的法律保障进行新的探析。本文大体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我国县域财政自主权研究的意义以及国内外对县域财政自主权的研究现状,对县域财政自主权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最后,提出该篇文章的主要观点及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实证考查县域财政自主存在的问题。对于县级政府财政自主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以T县为例,附带对其余4县财政情况进行考察,通过对T县财权构成的分析,T县财政支出中的策略选择,发现T县财政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第三部分对县域财政自主权构建的法治理论分析。县级政府财政自主权的宪政逻辑起点是居民自治,财政自主权是居民自治的物质基础。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的法治保障是地方财政自主权构建的重点,其中包括权利保障、法治等基本内容。进而对财政自主权法治保障的“法制化”、“良法”与“善治”进行分析研究。探究其法律保障机制,树立财政自主权的法根据,使之进入规范主义的轨道。第四部分借鉴域外县域政府财政自主权的法治经验。分权目前国际财政体制改革的趋势,无论在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本文通过对主要国家财政体制的观察,筛选不同类型特性后,据此对各国基层财政自主权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总结,抽离出共性的一些经验。以国家政治体制为视角,将世界财政模式基本分为财政单一和财政联邦两种模式,并以美国、日本及法国为代表进行深刻剖析。从中汲取可供我国实行县级财政自主权借鉴的经验做法。第五部分分析找出我国县域财政自主权的法治保障路径。财政自主权对政府及国民而言至关重要。本文为我国地方财政自主权的法律保障机制设计的思路为:试图在确立宪法地位,给予县级政府事权、财权的法治化保障基础上,对转移支付进行法治化规范,构建反强制条款,明确县域财政自主权的救济,从而形成县域财政自主权的法治保障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