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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险乃针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弥补知识产权诉讼费用及损害赔偿费用不足而设立之保险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每年呈上升之趋势,目前针对知识产权保险亦在全国多地进行实践。因此,在此背景之下进行知识产权保险之研究实为必要。本文总共分为六个部分,每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了知识产权保险产生的背景、原因、功能意义、运作机制等,对知识产权保险从宏观上进行认识;第二部分为知识产权保险概述。本部分介绍了知识产权保险的定义、特征、类型以及知识产权保险与风险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并对世界上两种主要的知识产权保险类型之优缺点进行分析以期对其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第三部分为国外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之介绍。本部分主要对世界上两大主要的知识产权保险实践区域,即美国和欧盟的制度进行介绍和分析。美国主要介绍其综合商业责任保险、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和侵权责任保险,欧盟则主要介绍其曾经推行的数个专利保险方案,并对二者之知识产权保险进行评析。第四部分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之现状及存在之问题。本部分着重介绍了我国现阶段开展的知识产权保险实践情况,包括高新技术成果转让保险、《中关村知识产权保险合作框架协议》以及专利保险合作社。并根据具体实践情况以及实践中具体险种的保单进行分析和研究,指出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保险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五部分为构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之具体建议。主要从立法的形式、法律制度建设应注意之事项以及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与立法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第六部分为结论,基于前文之分析,得出结论为,知识产权保险有其制度优越性,我国存在进行推广之必要和可行性,同时针对各国在知识产权保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予以注意和防范,唯有如此方能助益于知识产权保险制度预期功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