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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作为国家的基础行业,一直承担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其自身的发展越来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作为一个与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支柱行业,电信业承担着为每个公民提供通信普遍服务的职责。经过这些年的电信业改革,国有企业本身所具有的社会与经济双重职能,使其存有公益性与竞争性的双重形态。电信企业作为央企,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同时,电信企业又作为上市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市场责任,如何平衡电信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社会责任和市场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对电信业的公益性测算和社会价值创造评估的研究还相对较少,特别是对如何测量电信行业公益性?如何度量电信行业公益性价值?以及公益性价值水平是否影响社会价值创造?这些都是分析电信业公益性成分和电信企业双重形态特征的关键问题。因此,本文将研究对象聚焦在电信业公益性变化和电信业价值创造上,对电信业公益性水平进行定量分析,对电信业价值创造因素进行价值评估。在历年国家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本文测算了中国电信市场改革的公益性变化,同时,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因果研究和结构方程模型考察电信价值水平与社会价值创造之间的关系。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以下三点:一.自2004年以来,中国电信市场经历了2个持续的市场公益性增进过程,平均公益指数达到0.70以上,这意味着中国电信市场的改革至少取得了最大化上的成功。从电信市场的产量和利润来看,中国电信市场至少取得了经济效益上的巨大成功;从消费者福利方面来看,七年间消费者福利从712亿元增长到1552亿元,人们群众获得了巨大的增长福利;从社会外在效益方面来看,电信业作为国家基础产业,对其他部门和社会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和带动作用,间接作用效果达到2.52倍。二.结合理论分析和文献来源,本研究搜集电信业公益性价值水平的初始项目,最后选取8个条目分别随机排列,构成初始的公益性价值水平问卷。通过对121名四川通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预试问卷调查,并对搜集的数据进行项目分析和探索性因子分析,最后形成6个条目的公益性价值水平正式调查问卷。本研究随后对389名来自5个不同机构的员工进行问卷调查。并将这些有效样本随机分半,一半用于探索性因素分析(n=195),一半样本用于验证性因素分析(n=194)。探索性因素分析表明问卷为两维结构,累计解释方差为72.16%,并支持预试的两因素模型。而验证性因子分析表明,预试和探索性因素分析提出的公益性价值水平两维结构满足统计要求,并且拟合相对更好。本研究将公益性价值水平的两维结构分别命名为:消费者公益水平和社会外在公益水平。三.本研究对389名来自5家不同机构的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并使用结构方程技术分别考察了电信业价值水平四个维度对社会价值创造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功能价值”和“公益性价值”正向影响社会价值创造水平,并且,“价值共享”分别调节了价值评估水平对社会价值创造的影响。“空间价值”与“成本价值”对社会价值创造有无显著影响主要看研究对象的发展状况特征。除了功能价值和公益性价值外,语音服务还能够在空间价值和成本价值两个方面具有社会创造价值,而宽带服务能够在空间价值方面具有社会创造价值,信息化服务能够在成本价值方面具有社会价值创造。语音服务、宽带服务和信息化服务三个模型的社会价值创造水平因子解释度都超过了65%。结果满足了因变量R2最小60%的要求。研究结论表明,电信改革进一步发展的背景下,不仅行业改革带来的市场公益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而且公益性也在消费者价值感知水平上对社会价值创造水平具有显著的因果效应,最终基于电信公益性的社会价值创造模型能够更加清晰地解析社会价值创造行为。具体而言,本论文存在以下四个创新点:一.提出了行业公益性测算标准—公益性指数,并创建了电信业社会价值创造水平模型。二.提出了联合价值评估方法,通过该交叉测量方法,验证价值评估对社会价值创造的影响。三.编制了电信业公益性价值水平二维测量量表。四.针对电信行业进行了公益性变化测量以及社会价值创造研究,为其他国有行业的公益性分析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