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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问题的实质是人在其所处的生存情境中如何通过实践完成自身赋意。所以,对拥有问题的第一个考察是它在何种情况下成立。这个考察使占有同拥有区分开,并将拥有问题的有效性放入交互情境中,成为个体主体建构共同体的核心要素。正是基于问题所处的层面,拥有合理性成为区分诸种正义观的界标。这样,第二个考察就是通过对拥有合理性的解释找到诸理论争论的焦点——对人的赋意行为做价值预设以及共同体的起点为何;前者表现为不同价值倾向之间的争论,后者则是如何通过主体性对抗结成共同体产生的争议。因此,以拥有合理性为突破口,能够深入到政治哲学所关涉的核心问题,一个有效的合理性论证其始基必须是中立与纯粹的对人的本质做出的价值判断,从问题不可再被还原的起点开始。在此基础上,任何将被置于其中的价值倾向以及分析要素都必须被辨明。而传统的讨论模式以具有价值偏向的人性论为基础,在证明合理的拥有形式时将正义与拥有的逻辑关系倒置。所以,本文将建立一种以问题回溯的方式澄清拥有合理性的讨论模式,取代传统经验一实证与逻辑建模的讨论模式。
在树立了讨论模式后,拥有被置于与共同体存在同一层面的合理性考察中。合理性问题被分解为对在交互情境中拥有必须被建构与如何建构的分析。建构的必要性在于需要在交互主体间建立稳定且长期的社会关系,亦即交互情境下的个体主体需要过渡到共同体状态:如何建构则体现出在过渡中共同体被成员所赋予的存在意义。所以,拥有合理性首先是一个道德哲学的问题,如何建构拥有规则就会如何约束人在共同体中的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及共同体对此所具有的责任与义务。但是,一旦将拥有形式化后,通过外在制度显现的拥有合理性就被转化为合法性。这种转化通过将拥有做权利化建构,按照自由法则与先占原则完成。拥有的合理性包含在实践主体的整个实践活动中,最终以实践结果的形式显现。因此,它是对生命权、意志自由权以及私有产权的综合体现:拥有权利化的过程既包含私权利、又包含公权力。当完成在拥有合理性的建构中个体主体与共同体各自的分工后,个体主体不再从内在道德而是从外在对制度的遵守上判断行为合理性。这会导致作为道德主体的行为者行动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