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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期待和向往着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并努力去实现它。和谐社会的构建不可能通过理性的说服得以实现,必需的强制不可或缺。在行政法治领域,行政即时强制作为典型的强制性行政行为是循着这种理念萌生,为达成良性秩序而努力,甚至不惜任何代价。因为没有稳定的秩序,任何人都不可能从事其事业,甚或不可能满足其最为基本的需求。行政即时强制是行政主体在时间紧迫或事件性质紧急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相对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运用行政强制权直接做出基础决定并立即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