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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对可能限制侵犯人权的刑事诉讼程序规则,我国在立法上做出了许多努力。从我国的立法发展趋势上看,现代刑事司法文明是我国刑事诉讼不断改进和发展的总体趋势。因此,规范侦查人员侦查讯问权力和加大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辩护的权利,改变以往重实体轻程序单一打击犯罪的刑事司法理念,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是我国刑事诉讼发展的具体方向。 侦查讯问制度因其有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提取供述的特性而在刑事司法领域中被广泛运用。本文从我国关于侦查讯问制度的立法发展和立法目的的角度,明晰侦查讯问制度在我国应当有的司法价值,并通过对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出现侦查讯问措施运用不当的刑事案件判决书的梳理,分析现阶段侦查讯问制度在适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努力探究生成原因,并试图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