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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权作为我国宪法赋予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应有明晰、规范、合理、科学的定位和配置。然而,自建国以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检察权的内涵和外延一直处在一个动态的不定状态,客观上造成我国权力监督体系的混乱和失范。因此,从宪法的角度来分析检察权,即清晰阐述和分析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定位、检察权的权能,检察权的外延界域,以及科学合理的提出权力配置的完善建议,是本文努力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权力和检察权的起源发展入手,通过对中国检察权的宪政地位的阐述,客观分析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之间的关系,呈现目前检察权权力组成的缺陷,经过对中国检察权对外制约和内部制衡关系的研究,提出科学配置和完善检察权的建议,为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检察权发展献计献策。全文研究方式和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概念分析法。对所涉及的概念进行客观分析,确定其内涵与外延,从而明确其在宪法视角下的正确定义,在分析过程的同时,还努力保持同一概念的等值性。二历史分析法。对所涉及的概念和相关制度,通过追根溯源,阐述某一概念或者制度的演变过程,从而明确概念或者制度的渊源和发展背景。三比较分析法。对所涉及的概念和制度,试图通过分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及社会主义国家的检察学说理论和检察实践的异同,并结合自身在工作中对检察理论和实践的理解和把握,做出判断和选择。四实例论证法。通过选取检察系统的真实案例,来说明检察权在中国实然性和应然性之间的差距。通过近十三万字的阐述和论证,本文的结论部分从权力稳定模式的应然结构开始分析,论证了中国检察权应具有有与法律监督性匹配的职权和行使职权所需手段、能确保独立而完整行使职权的制度、符合检察权运作规律的管理机制和高素质检察人员的必要性,并从如何具体完善检察权;完善法律授权,拓展监督空间;从中国检察权运行的内部制约模式出发,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加强对检察权的外部监督的自觉性等多个方面对检察权的科学配置提出了具体建议。在论文的最后,还特意选取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近两年来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情况纪实,清晰客观的呈现了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气候下,中国检察权在实操中的困境和困惑。同时,也为宪法理论界了解检察权的实际运作状况以及中国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现状提供一点有用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