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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继续进行反对不平等条约的斗争。在修约运动取得部分成绩的时候,1931年“九一八”事变的发生,使得修约交涉陷入停顿。国内废约舆论也随之沉寂,关于废约的文章只有寥寥数篇,知识分子均将注意力转至抗日救亡。1933年,中英、中美通商续约先后到期,废约舆论逐渐活跃起来。1937年,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通过撤废各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案,受到全国各党派团体的重视和响应。此外,埃及撤废领判权的努力也刺激了国内大批爱国人士。在国内外双重因素的激励下,废约舆论重新活跃起来。这时期废约舆论的主体包括政界、法学界和商界等领域的精英人士,他们通过发表言论引导国内民众继续关注废除不平等条约的任务,从而在全国构建了废约的舆论空间,对南京政府形成一定的压力和监督效力。舆论压力是政府修约实践的动力之一,而政府的修约姿态也进一步促进国内废约舆论的高涨,两者互为作用的推动着废约进程。知识分子讨论的主要内容基本是出于现实的需要,如修约在即,他们对我国历届政府的修约运动进行整体的回顾与反思,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并对中英、中美、中日修约提出合理的建议,提醒政府在修约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934年《东方杂志》将第31卷第12号设为修约问题专号,这里成为舆论的重要阵地。在今后废约方式的探讨中,有学者提出了国际法角度废约的新思路,这是当时较为理性的主张。由于领事裁判权是不平等条约中影响最为严重的特权之一,当时有关这项特权的文章较多,国人在加强对领判权认识的基础上,提出四种撤废方式的建议。面对日本直接的军事侵略,知识分子还分析抗日与废约的缓急轻重,讨论撤废领判权的时机问题。除此以外,当时的舆论还探讨了其他较为重要的条约特权,如内河航行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国内废约舆论分别在1934年和1937年掀起两次废约小高潮。总体而言,由于有社会精英的加入,这时期的废约舆论渐趋理性,不再一味地提出激烈的观点,而是结合当时的国情探讨问题,更像是为政府出谋划策。但是,由于当时处于民族危难时期,抗日救亡才是最紧要的任务,所以废约舆论的发展受到限制,不能如20年代的民众舆论那样影响政府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