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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真正理解整部《利维坦》,那就不能被它的结构所迷惑,认为第三、四部分(神学理论)仅仅是对第一、二部分(国家理论)的补充论证。因为,在神学理论中实际上隐含对国家理论赖以成立的前提的论证。为了揭示这两部分之间这种隐藏的关系,首先需要对国家理论和神学理论本身进行分析。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对《利维坦》的思想背景进行介绍。本文第二部分主要分析《利维坦》中的国家理论。通过分析霍布斯建构其国家理论的整个逻辑过程,可以发现,霍布斯的国家理论完全是理性思考的产物,其内容则纯粹是属人的:建立国家的原因、质料、方法和目的完全是属人的,使国家得以维持的力量也完全是属人的。本文第三部分主要分析《利维坦》中的神学理论,同时对神学理论和国家理论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述。在《利维坦》的第三、四部分中,霍布斯借助《圣经》去反对传统神学理论中的实体二元论和权力二元论,从而维护了国家权力的完整性和绝对性;同时,他还对地狱、永罚、天国、永生等作出了新的解释,以使人们能够完全服从世俗主权者。这些都是对国家理论的必要补充。不过,霍布斯所做的不仅如此而已。他在利用《圣经》的同时,还暗暗地引导着读者去彻底怀疑《圣经》本身。霍布斯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圣经》、基督教代表着这样一种看法:人类单凭自己的理性无法建立并维持正当良好的社会秩序,唯有通过启示,借助上帝的力量,人们才能够做到这点。很明显,如果不首先彻底批判这种看法的话,霍布斯的国家理论就无法成立。霍布斯之所以能够反对基督教,是因为他对宇宙持有一种无神论的看法,同时坚信人类能够完全只凭借自己的力量,在一个从根本上讲无法理解的自然世界之中建构一个完全属人的文明世界:一个纯粹人造的、而非被给予的伊甸园。制造利维坦正是这一人类伟业的至关重要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