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诉讼专家证人制度研究

来源 :大连海事大学 | 被引量 : 1次 | 上传用户:cse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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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专业性极强的海事诉讼会涉及到很多专业性的技术领域,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常常关乎整个案件的成败。专家证人作为英美证据法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对我国海事诉讼证据制度尤其是海事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显得极具价值。我国现行的海事诉讼鉴定制度偏向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规定和做法,强调鉴定人制度的职权化,法官在整个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这无疑存在很多不合理因素。而专家证人制度以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为背景,强调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作用以及对程序的参与性,这一点也正是专家证人制度相对于我国现存的海事司法鉴定制度优势之所在。加之,我国现有立法的粗放原则,许多具体问题没能在法律中得到体现,不具有实际操作性,无法满足海事诉讼实践中实际鉴定工作的需要,难以保证判决结果的公正性。笔者认为,借鉴和扬弃英美专家证人制度,对我国的海事司法鉴定制度或许能起到拾遗补缺的效果。 本文以对英美法专家证人制度的介绍为切入点,首先简要分析了专家证人的涵义与性质,介绍了英美关于专家证人的立法状况,详细阐述了英国关于专家证人制度的最新发展成果,并通过包括法经济学在内的多种方法分析英美专家证人制度存在的缺陷和矛盾,力图寻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方案。之后笔者分别从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践和海事诉讼实践分析了目前专家制度在我国的具体体现,并着重从制度上分析了英美专家证人制度的合理性,以求证明在我国海事诉讼实践中引入专家证人制度的必要性;通过以上论述,笔者在本文最后一部分内容中将专家证人制度与我国海事司法鉴定联系起来,详细阐述了引入专家证人制度以改革海事司法鉴定制度的原则和改革存在的困难,并借此提出改革海事司法鉴定制度的基本思路,以期对我国海事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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