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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其实践变迁与效应,从来都绕不过占人口主体地位的农民阶层。近年来,对地权制度的路径选择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话题,而十八大以来的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改革,将决定我们未来长时段内的生存状态。因而,对农地制度的研究,脱离不开回溯地权与我们生存方式之间的关系,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作为集体化时代的遗产,是建筑在其政治、社会秩序的瓦砾之上的。地权作为抽象概念,很难通过简单的制度绩效对比来达成对它的完整理解。要理解农民对土地的情感,有必要在社会学的框架内有效解读集体化时期地权制度的变动,勾画出时代变革下的生存方式变革,即对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理解。建国后,农地制度由国家确证的“耕者有其田”到收归“集体所有”,农民在中央强大的号召力下,参与到宏大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当中,这场带给农民希望与失望的土地集体化制度,深刻影响着他们对地权的认知状况,其衰败的激励制度也打击着农民的劳动积极性。据作者理解,地权有其独有的逻辑,土地产权能客观但不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状态。在与土改相伴而生的政治运动下,土地权属有历经土地农有到“土地集体所有”,劳动形态从个体单干到集体劳动,分配方式从按劳分配到平均分配。在传统的平均主义文化和政治权力深入乡村的影响下,农民对地权的认知观念,也随着地权结构变动而发生嬗变。今天农民地权观念的形成与这段独特的历史进程紧密相关。我国土地产权制度为“公有制”,但土地所有权的公共性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公共性,有效的土地产权制度往往表现为权利的适度分解。总而言之,开展集体化时代地权变动与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关联研究,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社会财富的创造活动,人们可以根据土地的特性做出有限的产权制度安排。充分理解农村社会地权制度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重要意义,有助于我们做出正确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