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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无论是资源型缺水、水质型缺水、还是工程型缺水,水资源短缺又都伴随着水环境污染、水灾害加剧、水生态退化等问题,并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正向复杂水问题演变。为应对日渐突出的水问题,国家提出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并引入市场机制。立足水权、合理配置水资源成为了研究热点,建立公平的水权制度和水权转让市场也成为推进水治理改革的关键。 以往关于水权水市场的研究,或者从宏观层面研究水权制度基本框架的构建、水权分配原则、优先位序;或者是从微观层面研究水权分配模型、交易方式;或者针对某一流域的单一水源进行配置研究。有针对性的关于区域水权分配的研究相对较少。统筹多种水源的区域初始水权分配,需综合考虑区域水资源禀赋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面临的水问题,较大江大河单一水源的水权分配更具复杂性和地域的独特性。在此背景下,基于部分大江大河上已经实现的省际间地表水源初始水权分配研究经验,对水资源紧缺地区开展区域初始水权分配及水权转让的研究十分迫切。 文章在水权、水市场理论指导下,结合资源型缺水地区的水资源利用特点,提出初始水权分配框架;在分析导致区域水资源短缺压力主导因素的基础上筛选指标,构建初始水权分配模型,以山西省为例进行实证分析,提出联合多水源的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在分析水权转让影响因素和转让趋势的基础上,研究了水权转让的驱动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相关内容如下: 第一,结合资源型缺水地区的特点,构建了分析评价水资源短缺压力模型。 导致区域水资源短缺的主导因素是区域初始水权分配需慎重考虑的因素。结合资源型缺水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特点,选取相应评价指标,构建了水资源短缺压力分析模型分析主导压力因素,为初始水权分配提供客观依据。并以山西省为例,采用系统分析方法投影寻踪法进行了实证分析。 第二,构建了区域初始水权分配模型。 层次分析法的指标权重直接影响初始水权分配模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群组共识度动态权重确定方法克服了传统1-9标度法确定指标权重的主观性,用此方法对层次分析法(AHP)进行了改进。建模时,统筹多水源的水权分配,考虑了单一水源分配的负外部性,保障了取水结构的合理化。并以山西省为例进行了初始水权分配的方案研究。 第三,开展了区域用水结构与产业结构的长期演变趋势及区域水权转让的发展趋势分析。 用水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变动关系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水资源利用及治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采用Granger的协整理论和因果关系分析方法更客观地刻画出用水结构与产业结构的长期演变趋势及因果关系,进而可以分析区域水权转让趋势和引致性因素。进一步拟定了用水结构、用水效率合理性分析标准,分析了产业结构升级、经济结构变化对未来需水量的影响,揭示了区域水权转让的发展趋势,为水权转让奠定基础。同时,以山西省为例进行了研究。 第四、构建了水权转让的双边委托代理模型。 在分析水权转让驱动因素、界定资源型缺水地区的可转让水权、水权转让市场类型以及水权转让主体特征的基础上,以简化的Holmstrom-Milgrom(1987)模型为基础,构建了水权转让的双边委托代理模型。分析了信息对称与非对称条件下的激励机理,提出驱动水权转让的具体建议。 第五、在水权转让研究基础上,探讨了价格形成机制。 根据水权转让需求差异,将区域水权转让细分为临时水权转让和永久性水权转让两大类型,分别探讨了价格形成机制。以双边拍卖理论为基础构建了临时水权转让的双边拍卖模型,设计了相应的拍卖机制并进行了价格模拟分析;基于两部门模型探讨了水权转让价格的可行区间,将穆素的讨价还价风险破裂模型拓展应用于永久性水权转让,构建了永久性水权转让的协商议价模型,进行了均衡水权价格的实证分析。 上述研究,围绕资源型缺水地区在区域初始水权分配及转让的研究上提供了一些思路和方法,初步尝试和实例分析可以说明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应用潜力和借鉴作用,但更深入研究以及操作性的提升还需要进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