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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必须以行为人有作为义务为前提条件,先行行为作为不作为犯罪义务的来源之一,已经没有太多的争议。而关于先行行为争论的主要是其作为义务的根据、范围和构成要素。本文在现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梳理了先行行为的发展历史,认为先行行为是指由于行为人事前实施的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严重损害,不排除该损害,则会出现严重后果,该行为人负有的排除危险或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如果行为人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则行为人构成犯罪。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先行行为的作为义务的根据、范围和构成要素。并对如何将先行行为纳入我国的刑法,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