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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是最早明确系统地探讨正义问题的思想家,其正义观被认为是古希腊时期正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尔后西方一直到近现代的各种正义理论,都能从柏拉图那里找到它的思想渊源。所以,要想弄清楚正义问题,首先就必须对柏拉图的正义观进行系统的梳理。 第一部分:柏拉图正义观的理论来源 柏拉图的正义观在很大程度上受着其之前的古希腊神话、自然哲学及苏格拉底正义观的影响。在古希腊神话中,正义是与命运联系在一起的,它代表着一种神秘的宇宙的秩序,任何人,甚至神想要打破这种秩序,便是一种非正义的行为。而古霜腊早期的自然哲学家们相信在多变的自然界背后总有某种不变的规律,他们把秩序引入自然界,认为在它的一切变化中都有一个正义原则,这个正义原则在保持着自然界的和谐秩序。而苏格拉底的正义观与前人相比,最大的转变即在于把正义视为一种德性,是一种善,并且寻找善性与智慧的统一。他认为,知识即美德,正义作为一种美德也源于知识和智慧。 第二部分:秩序、德性、教化——对柏拉图正义观的三维解读 受古希腊神话与自然哲学的影响,柏拉图的正义,首先体现的是一种和谐的人类生活秩序,即每个人都能够“恰如其分”、各司其职。而对这种秩序的维持,就是一种个人德性的体现,即正义又是一种需要个人去践行的美德。基于这种正义的要求,为了使正义能够得以维持,整个城邦必须要肩负起教育的职责,帮助人们克制自己心灵中的恶,践行正义,以达到至善。 首先,正义是一种天赋的秩序。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说的正义,来源于一种天赋的秩序的安排。这种天赋的正义,将人按其本性,分别赋予统治、护卫和劳作三种职责。正义的意义就在于每个人“恰如其分”、各司其职,让每个人处于“适宜”的状态,在城邦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柏拉图看来,最大的不正义,在于对秩序的僭越。 其次,正义是一种德性。在古希腊,城邦不仅被视为是一个政治实体,而且还被视为一个精神的道德实体,城邦全体成员都在朝着共同的善而努力。城邦极其重视其成员在对这个善的目的而努力时所作出的贡献及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