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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和攻坚期,要想取得最终胜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去啃硬骨头,而腐败就是横在全面深化改革面前的一块大骨头。如若国家治理运行机制失效,腐败泛滥,必然会带来资源分配不公、政府公信力丧失、官民矛盾激化等不可估量的后果,所以腐败案件一直是党和人民热切关心的大事件。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在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的带领下,高度重视反腐败问题,以“零容忍、全覆盖”的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力度空前加强,大批官员纷纷落马,反腐斗争成效卓著。但是从国际透明组织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可见,中国排名77,依然处于腐败严重国家之列。那么究竟应该如何防治腐败?应该怎样保障政府机构廉洁高效运行呢?必须加强法制化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遏制住腐败。合理完备的监督机制作为制度笼子的守门人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审计和媒体监督是国家监督机制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内外夹击,合力监督,共同致力于反腐。政府审计作为廉政体系建设11根柱子的其中一根,监督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公共受托责任得到有效履行。胡泽君审计长介绍,2008年-2017年,涉及渎职犯罪、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的共计3460多人,涉案金额多达1500亿元,政府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控制腐败方面成果显著。近些年,政府审计公告披露的内容越来越详细丰富,政府审计公告所揭示出的问题也往往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并且在如今这个互联网风暴时代,新闻媒体的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都大大增加。媒体作为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体现,实时关注政府机关的动向,媒体监督的腐败治理作用也日益凸显。媒体所曝光的新闻事件还可能会给政府审计提供线索和方向,促使审计资源合理分配,提高审计效率,对腐败防治起到更大的效用。新闻媒体引起的舆论性和轰动性,也可能促使政府审计提出的建议得到有效落实,政府审计问责能得到保证。基于以上分析和猜测,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即政府审计在腐败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政府审计、媒体监督和腐败治理之间的关系。本文依据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的制度背景,以政府审计和腐败治理为切入点,通过对腐败、政府审计以及媒体监督等核心概念的界定,以信号传递理论、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与国家治理理论为支撑,在阐述了政府审计与腐败治理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以2011—2016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考察政府审计与腐败治理的关系以及作用机理。考虑到近些年新闻媒体的快速发展及其在反腐败中的作用,本文进一步深入剖析检验了媒体监督对政府审计与腐败治理两者关系的影响,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政府审计的力度与腐败治理之间存在明显相关性关系。具体而言,政府审计投入力度与整改力度越大,腐败治理效果越好。然而政府审计的侦查力度与次年的腐败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显著性较弱,可能是与变量选取的问题相关,政府审计的侦查力度越大,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或金额就越多,为司法纪检机关提供更多的线索,使得次年的渎职犯罪立案数增多。(2)媒体监督的加入,有助于增强政府审计力度与腐败治理之间的相关关系。具体来说,媒体监督力度加大,政府审计投入力度和整改力度对腐败治理发挥的作用就越好。从审计侦查力度的角度来看,随着媒体监督力度加大,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会得到司法纪检机关的重视,加大查处力度,进而增加次年的腐败立案数量。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有以下建议(1)加大政府审计的投入力度,顺应时代要求,培养全面型人才,加大对审计机关的资金技术支持,落实审计人员福利。(2)加大整改力度,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可行性、有效性的审计建议,执行跟踪审计,保证审计问责有效落实。(3)加强媒体行业的管理,对媒体从业人员予以职业道德培训,减少虚假新闻的发布,确保媒体发布新闻的真实性、及时性。(4)媒体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缓解冲突,在腐败治理中共同发挥作用。除此之外,由于腐败具有隐蔽性、反复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在腐败治理中,还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将腐败置于“聚光灯”下,使腐败无处遁形。通过本论文的研究,丰富了政府审计与腐败治理相关领域的研究,媒体监督的加入,为政府审计和腐败治理研究提供新视角,为政府反腐败工作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