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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过对温州市区一至三年级小学生屈光状态的2年的跟踪随访,了解该地区儿童近视的发生,纵向的发展,探讨儿童近视的相关因素以及儿童近视矫治现况的研究。 方法: 在温州市鹿城区登记在册的64所小学中,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温州市3所小学,对一至三年级学生进行调查。在取得学校、老师、家长三者的知青同意下,于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2年间,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屈光检查和问卷调查,对学生采用非散瞳下电脑验光测得屈光度数,并测量身高体重,每学期对儿童进行了问卷调查。儿童问卷主要调查包括(一般资料,儿童用眼相关知识,态度,行为等)。家长问卷仅在2012年9月基线时调查一次,家长卷包括(家长一般资料,家庭收入,儿童出生时体重,早产史,父母视力情况,父母对儿童近视行为的了解情况以及儿童近视矫治的方式等)。三所学校一至三年级学生共1537名学生,完成随访2年的学生人数为1362(88.6%)。所有数据采用Epidata软件建立数据库,双人录入,使用spss20.0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1.基本信息 完成随访的学生共有1362名,其中男生有54.1%,女生有45.9%,一至三年级的学生分别有32.3%,38.0%,29.7%。儿童年龄分布为5至10岁。父母近视数为0-2分别为30.8%,39.2%,28.1%。9.3%儿童早产,73.9%儿童母乳喂养,父母亲文化程度大学及以上占55.4%,母亲文化程度大学及以上占56.3%,家庭年收入大于15万占33.0%。 2.近视的现状 基线时近视总的检出率为12.7%,男生为13.2%,女生为12.2%,男女之间无统计学差异(x2=0.41,P=0.52),一至三年级检出率分别为3.4%,13.5%,21.8%(x2=62.20, P<0.001)。 基线时总屈光度均值为-0.21±1.02D,男女生总的屈光度均值无统计学差异,分别为-0.25±1.02D,女生为-0.15±1.02D(t值=-1.87,p=0.06)。一至三年级的屈光度均值从0.06±0.53,-0.26±1.07,-0.44±1.28,呈现逐年及递增,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值=26.8,P<0.001)。 3.近视进展情况 屈光状态在两年的随访中向着近视的方向漂移,两年随访的屈光度数均值变化分别为-0.21±1.02D,-0.32±1.11D,-0.43±1.19D,-0.53±1.3D,-0.66±1.46D。平均每年变化为-0.23±0.22D。 年近视发病率为10.4%,男性为10.0%,女性为10.8%。一至三年级分别为14.1%,21.7%,28.5% 两年中,持续无近视占本人群的67.3%,持续有近视占12.7%,新发近视占20.0%。 4.近视进展的影响因素 将显著性近视改变定义为屈光度改变量≤-0.50D,即SE2年后-SE基线≤-0.50D.在单因素分析中,近视的显著性改变与更高的年级(p<0.001,OR:1.44,95CI%:1.25,1.65),父母近视(p<0.001,OR:1.30,95CI%:1.13,1.50),更高的身高(p<0.001,0R:1.03,95CI%:1.02,1.05),更重的体重(p=0.001,OR:1.02,95CI%:1.01,1.04),较少的趴在桌子上看书写作业(p=0.002,or=0.83,95%CI:0.73,0.93),较少的歪着头看书(p=0.007,or=0.85,95%CI:0.76,0.96),课间休息去教室外活动(p=0.035,or=0.87,95%CI:0.76,0.99),周一至周五使用电脑越多(p=0.012,or=0.84,95%CI:0.74,0.96)有关。 通过多元logistic回归对因子分析后的因子进行分析,结果得出近视与父母近视更多(p=0.001,OR:1.31,95CI%:1.11,1.54),年龄以及身体信息(p<0.001,OR:1.36,95CI%:1.2,1.54),更少的不良近距离用眼习惯(p=0.002,OR:0.82,95CI%:0.72,0.93)有关。 5.儿童近视的矫治情况 儿童获取近视的知识主要来源于家庭,占35%。基线173名(12.7%)近视儿童中,仅有105名学生(60.7%)的家长能够准确知晓孩子有近视的问题。60.08%的家长每半年带孩子进行一次验光检查,孩子眼镜验配地点多为医院眼科(78.34%)。70.0%(121/173)近视儿童有经过矫正。在矫正的儿童中,传统的框架镜为普遍视力矫正方式,占81.82%(99/121)。 结论: 1.温州市低年级儿童近视患病率较其他发达地区低。 2.根据2年随访调查分析,温州市儿童近视每年发病率较发达地区低。 3.儿童近视受年龄及身高体重的基本信息,父母近视个数,近距离阅读习惯的影响。 4.低年级儿童近视知识的获取主要来源于家庭,父母对儿童视力情况知晓不佳,儿童并未得到充分、及时、正确的矫治。且矫治方式单一,新型的矫治方法使用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