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合同最大诚信原则——以对投保人的规制为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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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市场不公平交易现象依然突出,投保人恶意投保现象时有发生,故诚信原则在保险法上的重要作用应予强化。近几年修改的《保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均强调了诚信原则的地位。作为保险法的一项最基本的原则,诚信原则是否充分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保险合同主体对其的履行是否得当,它对保险实务的指导意义表现在哪里,学术界对投保人如何履行义务的论述较为分散。本文以投保人为视角,从分析诚信原则的基本理论和投保人正当履行诚信原则的必要性入手,意在加深对诚信原则的理解,从而为下文论述的相关内容的功能定位、制度设计提供理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制度的立法与司法上的建议,以期对指导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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