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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金融市场的职能之一,流动性在资本市场上的作用举足轻重。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受到公众及利益相关者更多的关注,由此引发了学术界与实务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探讨。一个自然由生的研究问题是:CSR报告的经济后果是什么?目前,国内外围绕CSR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是否应该承担法律法规之外的社会责任;二是企业承担之后可能会产生的经济影响。对于这两者,尚有许多问题需进一步探讨。此外,关于CSR强制性披露的实证研究也相对较少,先前的相关文献主要是围绕着CSR披露与企业经营业绩或价值等之间的关系,而相对缺乏关于CSR披露对公司股票流动性影响的研究分析。同时,少数关于CSR报告和流动性之间关系的研究都用企业自愿披露的CSR报告,而这又引发了内生性问题的相关研究,即管理者出于不同的动机可能战略性的披露CSR信息。本文以2008年深交所及上交所发布的四类上市公司须随同年报发布CSR报告为切入点,采用手工收集与整理数据库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披露CSR的上市公司样本,借助双重差分法(DID),考察CSR披露与股票流动性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分别从企业性质、财务信息不透明度两个角度,尝试进一步探讨股票流动性与CSR报告间可能发生的机理。实证结果表明:(1)CSR披露能够提高股票流动性;(2)基于企业性质角度,相对于国企,非国企披露CSR对流动性提高的效果更显著;(3)从财务信息角度,信息不透明度越高的企业,披露CSR报告对流动性提高的效果更显著。本文的研究贡献体现在:通过DID,缓解了以往研究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论证了 CSR报告和流动性之间的因果关系;其次,本文从企业性质及信息不透明度角度的进一步探讨,丰富了非财务信息披露对财务信息补充作用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