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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过程,而自主地选择专业是个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更是人生中格外重要的选择,因为个人能否选择并且进入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将直接影响个人一生的发展。同时,专业选择是大学本科教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然而从现实状况来看,我国的专业选择制度不是学生个人依据兴趣爱好进行的“选择”,而是用分数和录取线来裁定选择;学生进入大学后如果发现这种裁定出现不匹配,也没有有效地措施来弥补。如此,这种专业选择制度是形式的、僵硬的,它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并且削弱国家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本论文的逻辑起点是大学生专业选择情况与专业学习状况的实证调查研究。调查表明:选择专业时喜欢和了解所报专业的学生在进入大学后其专业学习状况会优于那些选择专业时不喜欢和不了解所报专业的学生。这意味着真正进行专业选择的学生和没有进行选择的学生存在着差别。但目前的专业选择制度无法使学生都进行真正的选择,因为它使“分数”成为学生选择专业的重要参考指标并且学生志愿被扭曲后没有有效的更正措施。这种形式化的专业选择是低效的,它影响学生学习的成就感和学生生涯的发展;他们个性的消磨和工作后产生的不适应对于国家而言,是一种浪费。缘何此种专业选择制度难以实行和兑现?实际上,专业选择制度难以实行和兑现所产生的问题显然不仅仅是一个学校内部行政可以解决的,它受我国上位性体制问题和专业设置的具体政策制约,比如:集权的行政文化和计划经济的惯性忽视了学生的权利,学生虽具有选择的权利但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持也使学生的权利落空,另外专业背后三大类实体:由同一专业学生所组成的班集体、教师组织、与教师组织相连的经费、教室、实验室等,这三大类实体利益掩盖了个人专业选择的权利。从政策执行层面看,高校管理者观念滞后,将教育视为“恩赐”的思想弱化了学生的选择权力;管理者没有真正确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认为学生不具备选择专业的能力。久而久之,学生逐渐丧失了选择的意识和热情。如何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保障大学生专业选择权利的建议是本论文的研究旨意。从政策角度来看,高校应当以学生为本,注重走内涵发展式道路,修改专业设置政策,保障学生专业选择权利。在填报志愿阶段,建立“入学专业倾向”一体化的政策,这种一体化体现在高中阶段推广“升学指导测验”,明确学生的爱好和兴趣;高考录取按学科大类实施,使学生在专业选择上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学生进入大学之后,高校管理者应当在转专业、辅修、双学位以及插班生政策方面提供支持,让学生有重新选择的机会。